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臺男子自稱冤情難申 闖板橋地檢署鬧自焚遭羈押

2012年03月19日 22:09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3月19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蔡姓男子聲稱遭女友陷害導致被判刑,申訴卻屢次碰壁,昨晚身淋汽油,衝進臺灣板橋地檢署企圖自焚,警方早已聞訊,當場將其制伏,檢察官今天復訊後向法院聲押蔡男獲准。

  檢警調查指出,有毒品等多項前科的蔡男,自稱因女友盜用他的網路賬號刊登援交資訊,害他被法院判刑,自己將冤情向警方訴説卻得不到回應,從此心生不滿,昨天傍晚報案並通知電視臺記者,表示要在晚間7時前到板橋地方法院自焚,警方隨即派出巡邏警察到場戒備。

  檢警查出,蔡男報案後,隨即騎摩托車持3公升汽油到達板橋地院,在門口將汽油澆滿全身,再走進地檢署偵查大樓,從背包裏拿出預藏的打火機企圖點火。

  由於蔡男滿身汽油味,早已引起勤務警察及法警的注意,眾人見狀隨即上前奪下打火機,及時將蔡男制伏,警方將其移送法辦,檢察官今天復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

  法院傍晚召開羈押庭,蔡男供稱,自己曾向媒體投訴卻未引起重視,萬般無奈才想到運用激烈手段,企圖引起媒體注意,並強調“打火機是壞的”,事後非常後悔,並不斷向法官求情。法官認定蔡男涉犯重罪、有反覆實施犯罪之虞,有羈押必要,因此裁定羈押。(台灣網 李帥)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