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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一體育老師憑帥氣外表哄騙女學生獻身 被判5年

2011年12月24日 11:04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有2次性侵前科的廖姓男子,前年混進新北市某高中代課教體育,仗著帥氣外型與甜言蜜語騙色,至少有2名13歲女學生為他主動獻身,直到女學生察覺被劈腿才心碎揭發。(圖片來源於臺媒)

  台灣網12月24日消息 據臺灣《蘋果日報》報道,有2次性侵前科的廖姓男子,前年混進新北市某高中代課教體育,仗著帥氣外型與甜言蜜語騙色,至少有2名13歲女學生為他主動獻身,直到女學生察覺被劈腿才心碎揭發。廖男認罪但辯稱自己心理有病,央求以治療代替坐牢,但法官不信,昨依性侵、猥褻等罪名,判他服刑5年2個月。

  廖男在就讀大學時,就曾性騷擾路邊女子,被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0月、緩刑3年。不料,他在2008年又犯性騷擾案被起訴,但因被害人撤告而免責。 

  隔年8月,廖男獲聘擔任某高中代課體育老師,不但未被察覺前科紀錄,還兼任生活教育組長。

  判決指出,廖男借輔導新生之便,發短信挑逗一名13歲女學生,問:“你喜歡哪種類型的男生?”女學生因早就心儀廖男的帥氣外型,便回復:“就是喜歡你這種類型!”2人因此暗中交往,1個月後,少女在廖男住處被性侵。 

  今年起,少女得知廖男劈腿另1名女學生,心碎揭發廖男。廖男在法庭上辯稱自己有精神官能症、器質性人格症候群等病史,希望法官考量他是“需要被治療的犯人”,請求以治療代替坐牢,但因就診記錄全在案發之後,因此不被法官採信。

  法官考量廖男為人師表,明知女學生年幼識淺,對愛情懷有憧憬,卻罔顧被害人的信賴,使被害人身心受創,影響日後人格發展,因此依妨害性自主罪判他服刑5年2個月。

  少女爆料曾多次幫廖男到公廁偷拍女性,但因臺檢方查扣畫面多為局部特寫,難以找出被害人指認,暫未起訴廖男這一罪嫌。(台灣網 李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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