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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娼挨批 臺當局:被迫從事性交易者將輕罰或免罰

2011年11月14日 11:18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1月14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娼嫖都罰”上路逾一週,臺當局內政主管部門相關負責人簡太郎今天表示,考量性專區尚未設立、社會底層因生活被迫從事性交易工作,將衡酌輕重輕罰或免罰,並否認抓貧不抓富。

  臺媒報道稱,社會秩序維護法規新法上路一週,尚未設性專區、罰娼嫖,被批“欺負弱勢、抓貧不抓富”。

  對此,上午,參加臺民意機構內政主管部門相關預算與法案審查前受訪的簡太郎表示,上週五(11日),臺內政主管部門召開會議因應社會秩序維護法規修正後,性專區沒有設立,很多社會底層的人因為生活被迫從事性交易工作,因此,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相關規定,將衡酌輕重可以減輕或免除其罰。

  針對“抓貧不抓富”的説法,簡太郎指出,警方執法一視同仁,只要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規相關規定都會依予處罰。(台灣網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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