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老闆持控告王姓、陳姓女子的報案三聯單,仍堅信彼此有真愛,真是好傻好天真!圖片來源:臺灣媒體
台灣網8月14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一名熱戀年輕妹的陳姓男子,為愛甘心付錢還昵稱對方“老婆”,孰料對方同夥為搶業績,表示願當“小三”,男子以為可享齊人之福,直到被兩女詐騙58萬元(新台幣,下同)才發現不妙,日前報案告兩女詐欺,不過他仍執迷不悔説:“我相信和老婆的感情是真愛,我會等她出獄重新開始。”
據報道,被害人陳老闆(52歲)表示,他去年3月與前妻正式分開後,開始尋覓人生第二春,11月時接到王姓女子(28歲)來電,對方嗲聲説:“哥哥,你很久沒來捧場了喔!”相約碰面後,陳老闆説:“她身高161釐米,40幾公斤,身材很棒,是我的夢中情人。”
陳老闆強調,年齡差距雖大,卻是真心相愛,交往後約會16次,也多次發生性關係,還以“老公”、“老婆”相稱,陳老闆説:“她很合我意,講話溫柔又會撒嬌。”但王姓女子9個月來卻以不同藉口向他拿走約54萬元。
今年6月間,另一名自稱是王姓女子同事的陳姓女子(26歲)也來電,表示曾聽王姓女子聊感情,陳老闆説:“對方表示也很喜歡我,願意當我的‘小三’。”陳老闆描述,陳姓女子更年輕,稱王姓女子為姐姐,由於見過對方也很喜歡,因此樂得“三人行”,哪知未久陳姓女子便以急需用錢為由,要求金援拿走3.3萬元。
陳老闆説,原以為與老婆和情人一起,生活從此幸福美滿,不過,其間陳姓女子告知:“姐姐是在騙你的錢,就算你們是真愛,也不能讓她這樣下去。”在陳姓女子以“不施霹靂手段,難識菩薩心腸”的遊説洗腦下,陳老闆説:“其實為了給老婆錢,我錢不夠還去借,真的很吃力。”
而王姓女子後來也露出就是要錢的真面目,陳老闆説為了糾正“老婆”騙錢惡習,日前先赴臺北市大同分局報案告她詐欺,但後來想想,陳姓女子也是在騙錢,“老婆與情人都要公平對待,我也要導正她的行為。”12日晚他到長安東路派出所告陳姓女子欺詐。
雖然警方不斷向陳老闆解説,這是詐騙集團的老招數,女嫌犯只愛錢、不愛人,但陳老闆執迷不悟,還説:“老婆如果坐牢,我要去看她,我是真心愛她,會等她出獄。”讓警方啼笑皆非。(台灣網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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