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淩虐親生女兒成植物人 臺一狠母獲刑7年半

2011年08月02日 21:05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8月2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一鄭姓小姐弟去年遭母親、外婆、阿姨3人以香煙燙手腳、童軍繩綁頭、鐵槌敲打等方式淩虐,導致女童瘦到只剩11公斤變成植物人,臺北地方法院2日重判鄭姓女子等3人。

  據報道,判決書指出,鄭姓女子離婚後帶著一對子女投靠娘家,並與母親、妹妹同住。鄭姓女子等3人只要遇到5歲女童不乖,就以鐵槌敲打、皮帶痛毆、香煙燙手腳、熱水燒燙腿等方式淩虐,甚至還拿童軍繩捆綁女童頭部、抓頭撞墻。

  女童遭淩虐一年後,不但遍體鱗傷,還瘦到體重只剩11公斤。直到去年5月,朋友來訪時發現女童性命垂危,力勸家屬將女童送醫急救而撿回一命,但女童因腦部傷勢嚴重變成植物人。

  鄭姓女子等3人還將施暴對象轉移至4歲男童身上,男童若好動不聽話,就用長棍、皮帶毆打。去年9月間,託兒所老師發現男童全身都是瘀傷,通報社會局安置,檢警介入調查後,將鄭姓女子等3人移送法辦。

  鄭姓女子等3人辯稱幼童傷勢是因玩耍、滑倒摔傷造成,但鄰居證稱天天聽見小孩哭聲、男童也説自己和姐姐常常被大人打。法院認定鄭姓女子等人手段兇殘,依重傷害罪等,判決鄭姓小姐弟的母親7年6月、外婆5年6月、阿姨4年8月。(台灣網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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