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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輝涉貪安全密帳案 臺媒稱關鍵證物來自香港

2011年07月08日 15:16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7月8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根據最新一期臺灣《時報週刊》報道,臺特偵組日前偵結安全密帳案,依貪污罪起訴李登輝,起訴書中提到臺灣媒體(《中國時報》及《壹週刊》)在2002年3月20日,大篇幅報道安全密件。6天后,前李登輝當局安全部門主管殷宗文、劉泰英及徐炳強,前往李登輝住所鴻禧山莊密會,請求李登輝補簽公文,意圖補救,結果由李登輝口諭一份備忘錄。沒想到這份備忘錄,成為李登輝涉案的關鍵證物。

  報道還指,臺灣《中國時報》記者呂紹隆在3月19日時獲報,密帳文件在香港,是否有興趣看。呂紹隆馬上趕赴香港,拿到130多頁的機密文件,隔天才報道揭開密帳案。(台灣網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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