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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19歲少年性侵3名初中少女並逼墮胎 遭重判12年

2011年06月17日 15:56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6月17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新北市一名19歲吳姓男子在2年內接連性侵3名就讀初中的少女,遭臺法院重判12年。

  據報道,吳姓男子分別在2009年7月、2010年4月及9月,性侵3名分別就讀初中的少女,其中一名初中少女懷孕後吳男還逼其墮胎。

  臺法官認為,吳男被告明知少女未滿14歲,但他仍為滿足個人性慾,強迫與少女性愛,造成其身心傷痛及留下陰影,依所犯7次罪行,判處12年徒刑。(台灣網 馮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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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馮存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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