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臺一女子外遇被抓 竟要男妻學《犀利人妻》不提告

2011年04月21日 10:37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犀利人妻》中“小三”朱芯儀(左)與元配隋棠(右)精采對戲。圖片來源:臺灣媒體

  台灣網4月21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偶像劇《犀利人妻》出現法庭版。女子賴素玲和已婚楊姓男子外遇被發現,與楊姓男子的妻子立約承諾,如再與男方不正當往來,願賠50萬元(新台幣,下同),卻再次被抓與楊姓男子在網路上鹹濕對談。楊姓男子的妻子依約求償,賴姓女子出庭竟要楊姓男子的妻子“學《犀利人妻》走出自我,不是抓到就告‘小三’。”

  據報道,臺中的的賴姓女子和已婚楊姓男子外遇,元配怒告通姦,前年9月賴姓女子賠元配15萬元和解,並在和解書中承諾再有不正當往來,應再賠元配50萬元違約金。

  沒想到楊姓男子的妻子事後仍發現賴姓女子跟丈夫往來,且在網路上鹹濕對話,兩人還提及如何防範被發現,楊姓男子説:“有經驗就不會重蹈覆轍”,結果仍然讓元配發現。

  元配憤而向臺中地方法院提告,依約索賠50萬元違約金,一審依賴姓女子違約行為的程度只判賠10萬元。楊姓男子的妻子不服上訴,認為違約金是懲罰賴姓女子再犯,法官不該減少金額,“我不是在賣丈夫”。

  二審于4月初開辯論庭時,元配提出媒體報道外遇判賠的個案,要求法官從重判賠,賴姓女子出言反擊,要元配“檢討婚姻,學《犀利人妻》走出自我,不是抓到就告‘小三’!”元配認為賴姓女子太過分,氣憤的説:“我最該檢討的是當初竟和解,才讓她這麼好過。”

  不過二審認為,判賠金額須考量違約事實、雙方經濟,及元配受損害程度,不同違約行為破壞婚姻的程度也不同,賴姓女子通姦只賠15萬元,此次違約判賠10萬元仍屬適當,駁回元配上訴定讞。

  楊姓男子的妻子氣憤的説:“法官砍價縱容‘小三’、對人妻不公平。”賴姓女子辯稱:“我也是受害者,賠上自己的婚姻,舉《犀利人妻》為例,只是表達想法。”

  在《犀利人妻》演大老婆的隋棠20日透過經紀人説:“這只是電視劇劇情,不要套用在所有事件上。”演“小三”的朱芯儀也透過經紀人説:“大家不要入戲太深,電視劇演的跟現實生活不同。”(台灣網 馮江)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