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臺灣桃園小學生替大哥出氣 竟“助手”性虐初三女

2011年04月04日 11:23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4月4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桃園縣一江姓高中輟學生不滿念初三的女友要斷交,叫2名小學六年級學生替“大哥”出氣,一人拉開女生雙腿,一人捂住嘴巴不讓她喊叫,再由3名中學生“小弟”扯掉女生內衣。報道稱,江姓輟學生一夥人淩虐30分鐘才罷手。

  據桃園地院調查,兩名小學生其中一人出自單親家庭,媽媽在卡拉OK工作,沒時間管教,另一學童的父親在大陸工作,母親很少在家,兩學生都經常蹺課、泡網吧。去年,在網吧認識17歲江姓少年,此後跟著3名中學生叫江為“大哥”。

  去年7月,江姓少年約女友到桃園市鐵路旁空地談判,江並帶著5名少年到場,女生表明不想和江往來,江發飆叫小弟“給她好看”,江先架住女生肩膀,兩小學生一人拉開女生雙腿,一人捂住女生嘴巴,不讓她喊叫。

  江先毆打少女,3名中學生扯掉女生內衣,由江淩虐。女生不斷哭泣、求饒,但兩小學生仍按住她的手腳不放,任由江動私刑,女生返家神情有異,被媽媽問出原委報警。

  兩名小學生在少年法庭接受調查時説,“大哥要我們做,我們不敢不做”,“事後覺得很不應該”,目前已向初中女生及其家長道歉並獲得原諒。法官認為兩小學生不懂事,裁定訓誡和勞動服務。3名中學生被裁定保護管束,江姓輟學生接受感化教育,再由檢察官究責。5人都得在假日參加勞動服務和接受輔導教育。(台灣網 劉海偉)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相關閱讀:

[ 責任編輯:劉海偉 ]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