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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行政部門通過奢侈稅條例 炒房者最高被課稅15%

2011年03月10日 14:12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3月10日消息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臺當局“行政院院會”上午通過“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草案”,即俗稱的奢侈稅條例,將送臺“立法院”審議。

  臺當局“財政部長”李述德表示,該草案擬訂,非自用住宅、土地及空地未滿2年賣出課稅10%,超過50萬元的高價貨品,也將課稅10%。

  他強調,奢侈稅一種交易稅的形式,房産或土地無論賺或賠都要課稅,將不落日也不溯及既往。

  該草案注入“劫富濟貧”精神,草案規定特種稅的稅課收入,將循預算程式,挹注社會福利及救助。臺當局“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這具有改善所得分配的社會意義。(台灣網 馮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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