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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紐案”臺當局再追回590萬美元

2011年03月01日 21:48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3月1日消息 臺當局外事部門今天自新加坡收到“巴紐案”訴訟追償款項590萬美元,為追償以來所收到單一最大筆款項,還有1795萬美元待追回。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外事部門今日晚間表示,經日前派員到新加坡辦理對“巴紐案”強制執行及追償事宜,已於今天收到自新加坡匯回的訴訟追償款項590萬美元,為自2008年追償以來所收回的單一最大筆款項。

  臺當局外事部門指出,因對“巴紐案”被告金紀玖及吳思材提起的民事訴訟均獲勝訴,經執行追償金紀玖及吳思材的財産,合計已收回595萬美元。今天收回的590萬美元,是外事部門去年10月間在新加坡法院以金紀玖登記在薩摩亞的兩家境外公司為被告起訴,並在薩摩亞完成送達訴訟文書。

  臺當局外事部門于2006年9月匯款2980萬美元到“外交掮客”金紀玖及吳思材的新加坡華僑銀行聯名賬戶,做為與巴布亞紐幾內亞建立外事關係的款項,但在巴布亞紐幾內亞表示不會與臺灣建立外事關係後,兩人未返還款項。

  新加坡最高法院去年判決臺灣贏得“巴紐案”官司,有權向金紀玖追討2980萬美元的“建交”款。(台灣網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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