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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檢方:吳淑珍發監若遭拒 會斟酌選適當處所監護

2011年02月18日 13:05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2月18日消息 吳淑珍遭判刑確定,今天上午報到,並送到臺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進行評估她是否入監。高雄地檢署表示,如果培德醫院評估吳淑珍不適合服刑,檢察官將斟酌情形,將吳淑珍送交醫院、監護人或適當處所,而“適當處所”也包括吳淑珍“人文首璽”的家在內。

  據臺灣“中廣新聞網”報道,吳淑珍因為仲介龍潭購地弊案以及陳敏薰買官等案件,遭判刑17年半確定,吳淑珍今天(18日)向高雄地檢署報到後,隨即送往臺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評估她的身體狀況是否適合服刑。

  高雄地檢署發言人檢襄閱主任檢察官王俊力表示,如果培德醫院評估之後拒絕收監,高雄地檢署將依相關規定處理。“拒絕收監者應由檢察官斟酌情形,送交醫院、監護人或適當處所來做處理,檢察官會斟酌實際狀況,就是由什麼人來對她做監護是最適當的。”

  如此一來,代表吳淑珍也有可能是在自己的家裏服刑。王俊力表示,如果真的如此,檢察官會將定期或不定期前往訪視,“地檢署也會定期或不定期,派人訪視、了解她的身體狀況,一旦適合執行的話,也會再考慮,立即傳喚她到案執行。” (台灣網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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