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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度性騷擾四名女員工 臺桃園機場前督導遭判刑(圖)

2011年02月11日 16:19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桃園機場中控中心桌上擺滿食物,地上有酒,顯然是一邊執勤,一邊飲酒作樂。資料圖

  臺灣桃園機場中控中心督導李鑒敏(左)在中控中心內,與外包廠商女員工喝酒調情,動作極為親密,無視旁人在場。資料圖

  台灣網2月11日消息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桃園航空站中控中心前督導李鑒敏(59歲),被控五度對4名女員工搭肩、摟腰、摸大腿、臉貼臉,甚至趴在對方大腿上。桃園地院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五次騷擾行為一罪一罰,合併判李鑒敏拘役120天。

  被害人在法庭上作證指控稱,“我坐在椅子上被他摸大腿內側,我連人帶椅子往後退,他還追著繼續摸,連摸30秒,躲都都不掉”等。桃園地院認定李鑒敏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五次騷擾行為一罪一罰,合併判他拘役120天,易科罰金相當於12萬元新台幣。

  去年7月臺媒曾報道,臺灣桃園機場負責機場安全維護及航班資訊的機場中央控制中心(中控中心),督導李鑒敏竟然與外包廠商女員工飲酒作樂、親密摟抱。臺當局“交通部”于去年7月6日火速指示臺民航部門將遭指控的督導李鑒敏調離現職。

  國民黨籍“立委”羅淑蕾還曾在記者會中出示爆料者提供的照片,痛批督導官不但在機場中控中心離譜地擺滿食物、洋酒,還打赤腳與女員工做出牽手、摟抱等親密舉動。她質疑為何督導官跟員工可在機場中控中心開派對,影響飛航安全,要求立即懲處失職人員。(台灣網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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