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臺灣史上最大司法官集體貪污案開審 法院裁定交保

2011年01月27日 14:37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月27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方法院今日(27)開庭審理臺灣史上最大的司法官貪污案,審判長周佔春裁定前“高院”法官陳榮和、蔡光治以新台幣200萬元(新台幣,下同)交保,其餘被告律師邱創舜、邱妻段美月、蔡的友人黃賴瑞珍均獲交保。

  特偵組偵辦“正己項目”(2004年,陳定南任臺當局“法務部部長”時成立“正己項目”,顧名思義,就是要肅清內部敗類),去年11月依觸犯貪污治罪條例將陳榮和等13人起訴。其中前“高院”法官李春地、房阿生200萬交保;檢察官邱茂榮獲釋;陳榮和、蔡光治、黃賴瑞珍、邱創舜、段美月繼續羈押。

  臺北地方法院今日召開審理庭,審判長周佔春認為相關事證均已訊問完畢,雖然關鍵被告前苗栗縣長何智輝在海外逃亡,至今未到案,但不能一直做為羈押被告的要件。

  周佔春表示,雖然被告陳榮和、蔡光治等人在審理期間都沒有坦承犯罪,但認不認罪不是羈押要件,因此,裁定交保。

  臺北地方法院裁定陳榮和、蔡光治 200萬元交保;黃賴瑞珍150萬元交保;邱創舜、段美月60萬元交保,5每人平均限制住居、離臺。法官庭末諭知下次開庭日期為2月10日。(台灣網 馮存健)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