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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檢方:關鍵一秒 連勝文、陳鴻源換位被嫌犯誤擊

2011年01月22日 08:51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板橋地檢署昨天偵結連勝文槍擊案,認為嫌犯“馬面”林正偉犯後無悔意,具體求處死刑。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連勝文槍擊案事件簿。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台灣網1月22日消息 板橋地檢署昨天偵結連勝文槍擊案,檢方認定嫌犯“馬面”林正偉藉口陳鴻源家族欠他一百萬元(新台幣,下同),多次向陳家勒索不成後行兇,開槍卻誤擊連勝文,造成一死一傷。而關鍵一秒陳鴻源與連勝文的換位,導致連勝文被誤擊。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連勝文遭槍擊案發生後,檢方調查時發現,綽號“馬面”的林正偉早年混跡永和,2002年因為毒品案入獄10個月。出獄後沒有固定工作,靠父親的公職退休金過活。2008年他父親因癱瘓住院,致經濟拮據,去年10月林正偉還變賣車子償還賭債。

  去年11月26日,林正偉的存款只剩4000多元。為解決財務問題,他想到19年前他曾替牛埔幫老大“永泰”(欒永泰,已死)處理一件土地糾紛時,外傳他拿到陳明雄一百萬元,但他並沒拿到,於是以此藉口要向陳家勒索一、二千萬元。

  去年11月他找上舊識、陳明雄的司機林永裕傳話。林永裕擔心惹禍上身,多次拒絕與林正偉見面,後來林正偉還四度去陳家或競選總部找人。有一次林正偉明知陳明雄在家,但陳家人卻告訴他“不在”,林正偉認為被瞧不起,起意殺害陳鴻源,要讓陳明雄遭受喪子之痛做為報復。

  去年11月26日中午,林正偉再度去陳鴻源競選總部,要找陳明雄又碰壁。盛怒下林正偉回家拿槍彈後,先去探望他住院的父親,接著再去陳鴻源服務處,沒找到陳鴻源。陳鴻源又去友人葉冠宏的豆花店,向葉冠宏抱怨説“要讓陳明雄後悔,要教訓陳鴻源”,接著晚間到永和小學。

  林正偉在陳鴻源造勢場合,曾向人要一頂遮陽帽做掩護。晚間8時許,林正偉在運動場內踱步,打了三次電話給陳鴻源的競選總幹事杜義凱及林永裕,欲對陳家下最後通牒,但三次都沒人接,於是決定上臺槍擊陳鴻源。

  林正偉在臺下鎖定站舞臺中央的就是陳鴻源,但衝上臺的前一秒,陳鴻源與連勝文剛好互換位置,林正偉左手捉住連勝文的脖子往下拉,右手持槍頂住連勝文的頭部欲開槍,連勝文曾撥開林正偉的右手,但林正偉又指向連勝文的頭開槍,子彈貫穿連勝文頭部後,擊中臺下的肢障男子黃運聖致死。

  連勝文受傷往旁退開,林正偉仍追上去要開第二槍,卻卡彈無法擊出,這時劉振南自後撲上抱住林正偉搶槍,其他民眾、警察眾人一擁而上當場制伏林正偉。

  板橋地檢署檢察官依殺人、殺人未遂及違反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起訴林正偉,並認為他犯後無悔意,具體求處死刑。

  檢方起訴確認本案是“一槍一彈,造成一死一傷”,並無被害人自導自演。林正偉原要槍擊新北市副議長陳鴻源,卻誤擊連勝文。林正偉雖供稱槍支來自過世的林姓老大,但測謊未過,檢方將另分他案追查。(台灣網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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