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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臺辦:盼雙方為簽署兩岸文化交流協議創造條件

2011年01月12日 11:25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月12日北京消息 國臺辦新聞發言人范麗青今(12)日表示,我們希望雙方能夠積極協商,積極地為協商和簽署兩岸文化交流協議創造有利的條件,相信這也是廣大文化界的共同願望。

  國臺辦今日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法制晚報》記者提問:您剛才提到2010年兩岸文教交流邁出新的步伐,請問2011年兩岸文化交流協議會不會列入今年討論重點。另外,您剛才説到中華語文工具書《中華大辭典》的編撰,去年有消息説會在今年推出,有沒有這方面的具體消息?

  范麗青表示,開展兩岸的文化交流與合作,對於加深兩岸人民的相互理解,密切兩岸同胞的感情,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具有重要的作用。推動建立兩岸文化交流與合作的機制,符合兩岸文化交流發展的現實需求與期待。因此,我們希望雙方能夠積極協商,積極地為協商和簽署兩岸文化交流協議創造有利的條件,相信這也是廣大文化界的共同願望。(台灣網 馮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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