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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一家5子爭産 驚爆“親爹”原是“外人”

2011年01月04日 12:58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月4日消息 嫁給雲林江姓男子的陳姓阿嬤,因丈夫性無能,出軌生了4個兒女,丈夫病逝兩年後又在外生一子,老幺因是非婚生只好從母姓。日前阿嬤過世,手足為分産翻臉。兄長、姐姐認為小弟是“外人”,不能分産,老幺因此提出確認親子關係之訴,經DNA鑒定,卻意外發現,5兄弟姐妹竟是母親與同一名外遇對象所生。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陳姓阿嬤昔日是江家童養媳,長大後與江姓男子正式結婚,才發現丈夫根本“不能人道”。身處道德禮教束縛的舊時代,也只能宿命地隱忍下來。

  不過,阿嬤後來還是發展出一段婚外情,而且還先後生下4個孩子。深知無法給妻子幸福的江姓男子,非但未怪罪阿嬤,還將4個小孩視如己出,婚姻生活堪稱和樂。

  意外的是,江姓男子過世後兩年,阿嬤竟然又生下幺兒,村人雖有異樣眼光,但畢竟江姓男子已過世,也未敢過於指責。由於是非婚生子女,戶政人員便理所當然地將小兒子登記從阿嬤原姓“陳”。

  日前80歲的阿嬤病逝,兄弟姐妹為分産鬩墻,兄長、姐姐認為老幺不是江家人,所以不能分父親留給母親的遺産,老幺因而向戶政事務所申請回復姓“江”。

  老幺所持理由為,母親一生未改嫁,始終從夫姓“江”,所以他也應該姓“江”,卻被戶政人員回拒,後者認為“江”是父姓,而老幺是非婚生子女,只能跟母親原姓“陳”。

  老幺求助前“立委”林樹山幫忙,戶政所於是將全案呈示縣政府民政處,民政處要求當事人必須先向法院提出確認親子關係之訴,如果法院宣告老幺確為“江”家人,才同意讓他改姓。

  法院目前還沒宣判,但DNA鑒定報告已先出爐,出人意表地是,老幺和四兄長、姐姐,竟然真是同父同母的親手足。更離譜的是“父親”並非江姓男子。這個結果不僅跌破5人的眼鏡,也讓阿嬤原已落土塵封的昔日婚外情又在鄉里間重掀波瀾。

  江家4兄妹,其實早已知道他們並非江姓男子所親生,但也萬萬料想不到與老幺竟會“係出同源”,而鄉人聞之更是感嘆表示,既然“都是同根生”,江家這筆遺産,也就沒什麼好爭了。

  由兄長、姐姐口中的“外人”,一夕間通通變成“父不詳”的親手足,5名子女間複雜難解的關係,不僅老幺迷惑,其他4人也難以接受。但因江、陳兩名老人家都已相繼過世,究竟5人的生父是誰?以及這段婚外情的真相?恐怕也成了永遠的謎團。(台灣網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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