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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教育主管部門:學生打老師 學校須15分鐘內通報

2010年12月30日 18:36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2月30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教育部”今天表示,將修改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性侵、學生打老師等案,學校要15分鐘內以電話通報臺“教育部”及一級督考單位。

  校園霸淩事件頻傳,但學校通報校園安全中心都是輔導管教案,屬於丙級事件。臺當局“教育部”宣佈,將修改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性侵與學生打老師或家長打老師,都列為甲級事件。

  臺當局“教育部長”吳清基在臺灣“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備詢時表示,學生如果打老師,馬上移送法辦。臺“教育部”並在下午向媒體補充説明。

  臺當局“教育部”軍訓處長王福林表示,甲級案件發生後,學校要在15分鐘內以電話通報臺“教育部”及一級督考單位,並在2小時內通報校園事件實時通報網,警方也會受理報案。王福林表示,如果學校通報又處理得很好,臺“教育部”會獎勵;如果學校沒通報,媒體先報道,將扣縣市補助款,並列入校長考績。

  王福林指出,島內最近各界關注霸淩事件,從20日至27日下午5時止,總共有44件,其中校園安全通報統計39件,家長、投訴專線、少年隊和媒體等通報有5件。

  據臺當局“教育部”資料顯示,通報案件中,依地區劃分,以臺南市5件最多,南投縣4件次之;若依學制區分,以中學13件最多,高職4件次之。(台灣網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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