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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大姐控告壹週刊誹謗案一審勝訴 獲賠120萬

2010年12月21日 18:00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2月21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大姐馬以南控告臺灣壹週刊加重誹謗案今(21)日一審宣判,馬以南勝訴,壹週刊支付120萬(新台幣,下同)賠償金,並在臺灣四大報紙頭版刊登道歉啟事。

  今年7月,馬以南被壹週刊爆料利用特權施壓臺當局“教育部長”吳清基,讓自己的小叔馮丹白擔任臺灣私立明新科技大學校長;又稱馬以南利用特權安排婆婆住進床位難求的臺北市立兆如安養護中心。

  馬以南當時發表聲明回應稱,“本人從未以電話或任何形式向吳清基關説人事,”並認為壹週刊沒有就“在何時、透過何種方式、向何人關説”善盡查證責任。她委由律師按鈴控告壹週刊加重誹謗。

  臺灣士林地院今日一審宣判,馬以南勝訴,壹週刊支付120萬賠償金,並在臺灣四大報紙頭版刊登道歉啟事。(台灣網 馮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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