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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臉書”公開賣選票 臺灣兩法律系大學生遭法辦

2010年11月23日 07:34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1月23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北某大學法律系的張姓學生在“臉書(Facebook)”上面出售其新北市長選票,引來同校法律系一李姓同學的附和,兩人日前被臺灣警方函送法辦。

  據報道,就讀臺北一所大學法律系四年級的張姓學生,本月初在“臉書”網頁上發文,以一票500元新台幣出售他的新北市長選票,並加碼表示“現在買,還送議員票”。張姓學生的發言引起朋友熱烈討論,同校就讀法律系的李姓同學回復説也要賣自己與媽媽的選票。

  臺北縣警方表示,第一次見到有人在“臉書”網站上公開賣選票。警方日前傳喚了兩名學生。

  張姓學生到案後,表示只是因為好玩,開玩笑在“臉書”上賣票,想引起大家討論,他知道選舉相關規定,並不是真的想要賣票,也沒有任何候選人出價購買,沒想到仍觸犯相關規定。

  李姓大學生説,他看到張姓學生的留言,覺得好玩跟著湊熱鬧,並不清楚相關規定。警方對於李姓大學生就讀法律系,卻不清楚選舉相關規定,感到不可思議,還開玩笑説他是不是都蹺課。警方在偵訊後將兩人依違反選舉相關規定函送法辦。

  校方表示,兩名學生很懊悔,學校不會進行懲處,未來會加強對學生的輔導及教育。(台灣網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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