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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投一男子不滿妻子申請保護將其殺害 被判14年

2010年11月12日 09:38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1月12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南投縣1名洪姓男子,不滿妻子聲請保護令,被控持榔頭將妻子擊斃,南投地方法院依殺人罪將他判處有期徒刑14年。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住在南投草屯鎮的洪姓男子,涉嫌長期對妻子有辱罵、毆打行為,洪妻不堪而向南投地方法院聲請核發民事通常保護令;法院在今年7月1日核發,命令洪嫌應于同月15日遷出居處,並應遠離居處至少30米。

  判決書表示,洪嫌收到保護令後,7月8日上午于住處質問妻子為何聲請保護令,兩人因而發生口角,洪嫌先徒手毆打妻子頭部,兩人進而發生扭打,洪嫌被控自工具箱取出榔頭,以尖銳端猛力朝妻子左臉重擊數下,造成妻子倒地休克死亡。

  判決書指出,洪男被控行兇後騎乘機車逃逸,同日上午鄰居婦女前往找洪妻散步,發現其倒臥血泊立即報警。警方調查發現洪男涉有重嫌,將他拘提到案送辦。

  法官認為,被告無視夫妻結發40餘年情感,涉嫌以榔頭尖端重擊被害人臉部,手段殘忍,造成家庭天倫夢碎,且于審理時沒有真誠悔悟,依刑法殺人罪量處有期徒刑14年。全案可上訴。(台灣網 王賽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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