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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警方依照協議遣返臺灣經濟犯罪嫌疑人楊國華

2010年11月02日 11:01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圖片來源:臺灣TVBS電視臺

  

  圖片來源:臺灣TVBS電視臺

  台灣網11月2日消息 據臺灣TVBS電視臺報道,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又有新的斬獲。昨(1)日下午,廣東省公安機關依照《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將臺灣經濟犯罪嫌疑人楊國華遣返臺灣。

  據報道,楊國華曾為臺灣某公司總經理,因涉嫌行賄、欺詐等罪被臺方通緝。大陸警方接獲臺方請求後,于近日將其抓獲。

  另據新華社報道,《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生效實施以來,兩岸警方緊密合作,共同打擊互涉跨境犯罪成效卓著。迄今大陸警方已遣返包括重大經濟犯罪嫌疑人在內的臺灣通緝犯共70余人。(台灣網 馮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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