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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性侵案件當事人 前高雄地檢署檢察官被判7年

2010年10月26日 13:36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0月26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前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吳傑人被控性侵承辦案件當事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天更一審宣判,判處7年零6個月徒刑。

  據報道,吳傑人被控于2006年承辦1起性交易案時,覬覦涉案應召女的姿色,利用對方瞞著家人賣淫而怕被家人知道的顧慮,藉故邀對方討論案情,以要求發生性關係做為交換條件,且事後不斷電話騷擾對方,被對方檢舉。

  高雄地方法院依貪污、強制猥褻等罪嫌判處8年6個月徒刑,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年3月改判7年零6個月徒刑,今日上午由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判長莊崑山召開更審庭,依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等,判處7年零6個月徒刑,剝奪公職權力5年。(台灣網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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