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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裁定陳水扁繼續延押兩個月

2010年10月08日 07:10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0月8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陳水扁因“四大弊案”被控貪污,迄今已被羈押681天,臺灣“最高法院”囑託臺灣“高等法院”開首次延押案,合議庭7日認定陳水扁涉犯重罪,有逃亡之虞,為確保日後刑的執行,裁定自10月19日起,延長羈押陳水扁2個月到12月18日。(台灣網  孫金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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