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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涉貪被判有罪後多領禮遇金 邱毅:應該追回

2010年08月20日 13:22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8月20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臺灣“立法院”臨時會19日三讀通過修正“卸任正副領導人禮遇條例”,增訂卸任“正副領導人”犯內亂、外患、貪污罪一審被判有罪,就停止禮遇、縮減隨從,國民黨籍“立委”邱毅今天(20日)上午表示,陳水扁一審宣判後多領到的錢,應該要追回。

  邱毅表示,陳水扁遭一審判決至今已經過了約一年,陳水扁基本上多領了許多禮遇金,“這部分要不要追回呢?”邱毅認為,應該要追回陳水扁多領的禮遇金,希望針對法律能夠有更明確的解釋。

  邱毅強調,陳水扁一審宣判後多領到的錢,應該要追回,因為“這是民脂民膏,他已經貪污這麼多民脂民膏,又多領這麼多民脂民膏,能夠要回多少算多少!”邱毅表示,臺灣有很多人很窮,最好能夠把陳水扁多領的錢分給那些人。(台灣網  孫金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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