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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一恐怖情人 萬通電話逾千匿名信惡整前男友(圖)

2010年06月28日 09:23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喬治三年來被上千封未貼郵票、內裝白紙或廣告傳單的限時郵件騷擾,幾近崩潰卻求助無門。圖片來源:臺灣《蘋果日報》

  台灣網6月28日消息 據臺灣《蘋果日報》報道,臺中市一名男子3年前與前女友分手,沒想到女友竟是恐怖情人,揚言:“我會糾纏你一輩子!”該男子噩夢也從此展開,他受到數萬通無聲電話、多次冒名外送到府,以及上千封匿名信等騷擾,讓他幾近崩潰。

  40多歲的喬治(化名)離婚後獨力撫養就讀小學5年級的女兒,他向臺媒表示,4年前透過網路交友認識同樣尋找第二春的前女友。交往不到一年,發覺無法與女友溝通而分手,分手時該女友曾嗆聲:“你別想擺脫我!”

  分手後冒名叫外賣送披薩

  分手後,前女友在網路散佈喬治要援交、是男蟲,還跑到他工作單位大鬧。喬治只好離職,並控告對方妨害名譽,她當時下跪道歉,他才心軟撤告,未料卻是噩夢連年的開始,所有騷擾變成匿名、難以追查。

  喬治説,沒貼郵票、裝白紙或廣告傳單的信接到手軟,他與家人的手機、家裏電話被一天幾十通無聲電話打爆,還冒他的名字叫外賣披薩、便當到他家,並冒他名上網報名學習課程、張貼他家出租廣告等,讓喬治不堪其擾!

  報道稱,喬治認為自己沒與人結怨,懷疑騷擾他的是前女友。去年3月,他向臺中地檢署控告前女友偽造文書、強制等罪,但因無聲電話、信封上的筆跡都無法確認是前女友所為,檢方作出不起訴處分。之後,騷擾的手法變得更狡猾,“信封上地址、姓名全都變成蓋印,無聲電話也從公共電話撥打,躲避查緝。”

  喬治換了五、六次電話號碼還是沒用,最後只好申請電話過濾、拒接可疑電話,但郵件仍不斷寄到他家。今年一月,喬治向臺中地檢署提出再議,並自力查案,地毯式搜索臺中地區刻印店,終於找到刻印信封地址、姓名的刻印店,店家證實交付者是一名女性。

  四月間,喬治女兒就讀的學校也收到騷擾信,令喬治女兒恐懼上學。他只好向臺媒投訴,“我快崩潰,只希望不要再被騷擾。”島內律師蔡瑞麟則説,遊走法律邊緣的騷擾仍可能觸法,匿名郵件騷擾恐觸“刑法”強制罪,可處3年以下徒刑;撥打無聲電話致受話人心生恐懼,恐觸“刑法”恐嚇危安罪,可處2年以下徒刑;冒名張貼租屋廣告、散佈援交訊息等行徑,則恐觸犯“刑法”偽造文書、妨害名譽罪;冒名叫外賣或上網報名學習課程等,被害人及店家可依“民法”求償。

  臺灣書田診所精神科主任江漢光分析,這是典型恐怖情人表徵,以自我為中心、情緒化,會將生活中的不順遂歸咎於別人的錯,有衝動控制力障礙,“他們都是鍥而不捨報復,比孫中山革命還堅持。”(台灣網 劉海偉)

  喬治被騷擾事件簿

◎2007/03:喬治與前女友分手
◎2007/09:
˙前女友在網路散佈他是男蟲,還在聊天室以援交名義留他電話,事後道歉寫下悔過書
˙喬治開始接獲未貼郵票匿名信及無聲電話,甚至冒他名字在網路報名學習課程、張貼租屋廣告、叫外賣至他住處
◎2009/03:
˙喬治懷疑前女友所為提告,但地檢署以查無證據,作不起訴處分
˙喬治遭騷擾情況變得更嚴重,手寫信變刻印蓋章、電話由公共電話打出,讓他無法追查
◎2010/01:喬治向檢方提再議
◎2010/04:喬治女兒開始在校內接獲騷擾信,喬治自力調查並求助郵局,希望不再接騷擾信,郵局表示無法提供協助
◎2010/05:喬治向市長陳情,案件轉由警方偵辦,他將線索給警方,但承辦偵查佐表示信件採不到指紋、刻印店不願作證,無法偵辦
◎2010/06:喬治向臺媒投訴並二度向市長陳情,表明遭騷擾事件完全沒改善,臺中市警局回覆會積極偵辦,但旋即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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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劉海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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