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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從看守所出發赴法院接受二審宣判

2010年06月11日 10:09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6月11日消息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前臺灣地區領導人陳水扁及夫人吳淑珍等人被控公務機要費等貪污案,今(11)日上午10點,臺灣“高等法院”將作出二審判決。同時合議庭之後,院方隨即會召開延押庭,已經羈押了526天的陳水扁,是否能夠隨著匯回的1100百多萬美金而獲釋,稍後就將水落石出。

  今日的宣判,共有十名被告,包括陳水扁、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陳鎮慧、馬永成、林德訓、蔡明哲、李界木、郭銓慶。

  陳水扁涉及其中的“三案六罪”,一審被判處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並科罰金兩億元新台幣;吳淑珍則涉及“四案七罪”被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並科罰金三億元新台幣。

  陳水扁已經在上午9點20分左右,坐著看守所車輛來到法院出庭,大批人潮也聚集在臺灣“高等法院”外,高呼口號,正反聲浪互相交錯,現場場面相當緊繃。(台灣網 張辰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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