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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節假日實施草案出爐 春節假期將固定為6或9天

2010年05月20日 15:35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5月20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臺當局“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臺灣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未來臺灣一年放假的紀念日、節日計有11天,連同週休二日,全年總放假日數達115天。

  臺當局“行政院院會”通過的臺灣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明定,臺灣民俗節日,若適逢星期二、星期四時,其前、後一天的上班日,將彈性放假,並擇他日補行上班。未來除夕及春節假期,將固定形成9天或6天的連續假假。

  有關放假規定方面,臺灣除春節放假3天、除夕放假1天,且逢例假日補假外,辛亥革命紀念日、二二八紀念日、兒童節、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節日均于當天放假1天,全年放假的紀念日及節日共11天。

  但為避免拉大臺灣公務員、勞工全年總放假日數的差距,草案規定除了除夕、春節放假日外,其餘放假的紀念日及節日逢例假日時不予補假,未來20年臺灣每年平均實際放假天數為113.2天。(台灣網 陳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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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陳佳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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