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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中將實施新課程綱要 選修及格才能畢業

2010年05月05日 20:48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5月5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教育部”今天表示,今年8月1日實施2010課綱,今夏將進高中就讀的學生,除138必修學分中至少要120學分及格,選修也必須有40學分及格,才能畢業。

  臺當局“教育部”中教司長張明文下午表示,自2010學年度起,從高一逐年實施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今年入學的高一生,畢業最低學分數為160學分,且必修學分至少120學分、選修學分至少40學分都及格才能畢業。

  張明文表示,選修部分並規定,第二外語、藝術與人文、生活科技與資訊、健康與休閒、全民防務教育、生命教育、生涯規劃、其他8類,合計至少需修習8學分及格。

  為幫助高中生有更多機會做多元性向探索,讓非考科的通識教育更普及,生涯規劃和生命教育類在高中3年選修課程中,至少各佔1學分。

  張明文説,2010學年度實施的課程綱要,主要理念之一是減少必修學分數,並保障選修科目;另一理念是強化學校專業自主,激勵非升學類科教師表現,因應學校條件彈性開課,授予學校較大自主空間,發展學校特色。從高中必修學分數從1995年的154學分,到2006的140至142學分,再到2010年的138學分即可看出。

  臺灣普通高中現行適用的2009課綱,學生畢業最低學分數160學分,其中必修120學分成績需及格、選修必須有40學分即可畢業;但選修學分未要求需及格,因此,有些學生雖選修,卻可能舍此課程,而實際選擇考科上課。(台灣網 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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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高大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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