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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明起實施條例開放婦女公共場所母乳哺育

2010年03月31日 20:20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3月31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市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明起施行,但對許多母親而言,喂母乳並非易事。臺北市衛生局表示,各行政區都有相關支援團體可供諮詢與協助,讓母親哺乳更方便。

  2005年10月,數名媽媽在臺北市故事館內喂母乳卻被請出館外,此事件促成“臺北市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的出臺。

  條例明起實施後,規定婦女在臺北市的公園、街道、賣場、公交車、捷運及車站等公共場所進行母乳哺育時,任何人不得有制止、驅離或其他影響哺育的行為,否則將處以新台幣5000元至3萬元罰款。即使在有設置哺乳室的地方,也不得強制媽媽至哺乳室喂奶。

  只不過哺育母乳對許多母親並非易事。臺北市母乳媽媽李雅嫈表示,由於寶寶早産約3個月,她只能用擠奶方式喂母乳。但孩子出院後,她欲從瓶喂改由親自哺喂母乳,卻遭遇許多困難,直到尋求小區健康服務中心的協助,與寶寶磨合幾天后才克服。

  臺北市信義區健康服務中心主任李玠芬指出,母親哺乳常遇到的瓶頸包括奶水不足、乳頭凹陷、嬰兒不會或不願吸、擔心孩子吃不飽,或因擠乳不順暢導致乳腺炎等因素,最後只得放棄親喂,改吃配方奶粉。

  臺北市衛生局表示,北市各行政區的健康服務中心都有“母乳哺育支援團體”。李玠芬介紹,以信義區為例,中心每月開設不同主題的免費課程,供打算懷孕的婦女、準媽媽和新為人母的母親及家屬交流經驗,也有公共衛生護士可供諮詢。

  至於條例實施後會否提升臺北市母乳哺育率,臺北市信義區健康服務中心個案管理組組長許美霞説,目前還難定論,但起碼公開哺育母乳將有保障,不受有色眼光看待。李雅嫈也説,新措施上路後,以後小孩餓了,就可在公共場所哺乳,不用擔心遭外人指指點點,感到比較安心。(台灣網 陳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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