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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8歲男童被控性侵4歲女童 判決交付福利機構輔導

2010年03月12日 20:36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3月12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中縣9歲的王姓男童去年被控性侵鄰居5歲許姓女童,許父找王姓男童的媽媽陳姓婦人理論,並氣憤難平動手毆打王姓男童,經雙方提出告訴,臺中縣少年法庭裁定王姓男童不付審理,但交付福利機構輔導,而許父被依恐嚇罪判處拘役20日。

  判決書指出,許姓男子(34歲)去年7月10日下午,得悉陳姓婦人的兒子對他年幼女兒不規矩,心生憤怒,前往對方家理論,因王姓男童一再否認性侵害他的女兒,他一時氣憤毆打王姓男童。

  許姓男子還恐嚇稱“要找人強姦你們母子”、“要叫‘兄弟’(黑道)打死你老公”,使得陳姓婦人心生畏懼,雙方互相控告,許姓男子控告王姓男童涉嫌性侵害,而陳姓婦人也控告許姓男子傷害、恐嚇等罪。

  在臺中縣少年法庭法官調解下,雙方達成和解,陳姓婦人撤回對許姓男子的傷害告訴,但妨害性自主、恐嚇屬公訴罪無法撤回。法官引用“未滿14歲人的行為不罰”的規定,裁定9歲的王姓男童不付審理,但交付福利機構輔導;另以恐嚇罪判處許姓男子拘役20日。(台灣網 陳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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