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3月4日消息 基隆男子吳文宏被控于2006年間虐殺同居人年僅4歲的女兒,並以水泥封屍。臺“最高法院”今天以殺人罪判他有期徒刑20年定讞,另將毀損屍體的部分發回臺灣“高等法院”更審。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吳文宏于2006年間受入獄服刑的同居女友所托,照顧年僅4歲幼女,卻長期淩虐女童,導致女童重度營養不良。2006年8月間,吳文宏為防止女童哭鬧,毆打、悶住女童口鼻致死,再將屍體裝入帆布袋,灌入水泥封屍,棄置於基隆市租屋處後方。案發後,震驚社會。
在一、二審時,均以殺人、毀損屍體等罪判吳文宏無期徒刑、剝奪公共權利終身。但案件遭臺“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高院”合議庭認為,吳文宏為防止女童哭鬧悶死女童,殺人應出於“不確定故意”,但審酌他為掩飾殺人犯行,竟以水泥封屍,因而以殺人罪與損壞屍體罪改判有期徒刑20年6月。
報道説,基隆檢方不服,提出上訴,臺“最高法院”今天將吳文宏殺人部分駁回,判他有期徒刑20年定讞,毀壞屍體部分則發回高院更審。(王賽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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