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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監察院”批“法務部長”特立獨行損害司法威信

2010年02月11日 08:54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臺灣“監察院”彈劾前“檢察總長”陳聰明(右)掃到“法務部長”王清峰(左)。資料圖片

  台灣網2月11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灣“監察院”通過彈劾前“檢察總長”陳聰明,昨日公佈調查報告,特別的是,此調查報告除了説明彈劾陳聰明的緣由,也還“辦”了臺當局“法務部長”王清峰。查案“監察委員”李復甸、錢林慧君批評,王清峰多次對陳聰明公開嗆聲,“特立獨行、未能謹言慎行,損害司法威信”。

  針對特偵組偵辦扁案傳有不當作為,李復甸、錢林慧君前年底展開調查,並在去年二月糾正“最高檢察署”,當時的調查報告指出,特偵組有泄密和人力不足的問題,昨天通過的調查報告是此案的延續,創下“監察院”一案通過兩份調查報告的首例。

  一案兩辦 彈劾陳聰明掃到王

  調查報告首先指出,陳聰明身為“檢察總長”,卻不避嫌到扁家親密友人黃芳彥家中聚會,對於魚翅宴又説詞反覆,也沒能事先防範黃芳彥出境,有明顯重大違失。

  與彈劾案文相比,調查報告中花了較大篇幅説明外界質疑特偵組“縱放”黃芳彥。報告中沒有使用“縱放”、“潛逃”等字眼,但文中強調,特偵組偵辦SOGO案以來,黃芳彥一直是重要角色,特偵組卻沒警覺,連基本的入出境通知都沒做,陳聰明應該相當清楚,卻未能有效處置,明顯違法失職。

  至於“法務部長”王清峰則有兩點疏失,除了跟陳聰明公開互嗆之外,“法務部”獲得瑞士政府要求司法幫助的公函,卻沒有交給特偵組。李復甸批評,王清峰的舉動引起特偵組相當大的反彈,由此可見“部長”和“總長”的對立關係直接影響案件偵辦。

  另外,陳聰明爭議不斷,王清峰兩度在“立法院”答詢時強調,“如果是我的話,早就離開了”,“監察委員”也批評,王清峰擔任“部長”,沒有掌握行政倫理和行政長官的風範,沒有善盡領導統禦。

  兩點疏失 並指無行政官風範

  “監察委員”還特別提到去年春節王清峰到監所巡視,當場喊著“有沒有人要上來,跟總長抱抱”,“抱抱就可以假釋”!“監察委員”認為,王清峰特立獨行實在非常罕見,嚴重損害司法威信。

  彈劾陳聰明的調查報告,卻掃到王清峰,李復甸強調,從查案之初就有其他“監察委員”提醒他,“言行有問題的不只陳聰明”,他也認為應該平衡對待,坐上“部長”這個位子,言談舉止和思想都要配合身份。

  另外,陳聰明彈劾案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陳聰明已經提出答辯書,對於“監察院”彈劾理由,陳依舊強調,到黃芳彥家中只是寒喧,後來看到當時“法務部長”施茂林,聊了兩句,也沒多説;至於魚翅宴説辭反覆,陳聰明解釋,當時順口説沒去,並非故意。

  被點名 王清峰:謝謝指教

  臺灣“監察院”昨天通過前“檢察總長”陳聰明調查報告,認為“法務部長”王清峰多次失言惹風波,損害司法威信,沒有謹言慎行。王清峰昨天通過幕僚轉述説“謝謝指教”,不願多作回應。

  另外“監察委員”認為,瑞士檢方請求臺當局司法幫助資料,臺當局“外交部”在2008年7月31日,就把資料給“法務部”,但“法務部”卻到8月14日才將資料轉給特偵組,過程有所延滯。“法務部政次”黃世銘昨天澄清,資料轉交特偵組過程絕對沒有拖延。(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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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高大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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