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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家涉二次金改弊案 陳致中等人不認罪(圖)

2010年02月08日 16:06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臺北地方法院首度審理二次金改弊案,陳致中、陳幸妤及黃睿靚都不認罪。(圖片來源:臺灣TVBS電視臺)

  台灣網2月8日消息 據臺灣TVBS電視臺報道,今天臺北地方法院首度針對二次金改弊案,傳喚6名被告,除了吳淑珍因身體不適沒有出庭之外,其他5人下午都出庭,其中吳景茂、陳俊英都當庭認罪,而陳致中、陳幸妤及黃睿靚則都不認罪。

  報道稱,今天的庭訊,陳致中及黃睿靚在庭上完全不認罪,認為在有關企業行賄的資金來源,他們完全都是不清楚的;至於陳幸妤強調,雖然有在寶徠租房子,不過並不知道是母親買的,所以每個月都有從她和她先生戶頭扣款,付房租給呂和霖。

  吳淑珍的部份,雖然承認收了元大並復華金2億新台幣的現金,但強調那是政治獻金,不是賄款。(芮文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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