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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一公交車司機邊開車邊打手機下賭注

2010年02月04日 08:07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2月4日消息 據臺灣《蘋果日報》報道,有民眾檢舉臺北市欣欣客運司機竟邊開車、邊講手機簽明牌(簽賭下注),還單手操控方向盤停靠公車站!議員批評,臺北市公交車平均每年肇事造成上百人傷亡,近3年賠償金額合計上億元(新台幣,下同),每家評鑒卻不是優等就是甲等,公交車評鑒形同虛設。學者直言,現行評鑒需要調整,應加重肇事與重大違規權重比率。

  臺北市議員洪健益昨播放民眾檢舉錄影帶,指稱欣欣客運236路線公交車司機張志誠,上月19日邊開車邊接聽手機簽明牌,還在乘客要下車時,邊講手機邊單手操控方向盤停靠站。

  洪健益批評,該司機近9年有3次車禍紀錄,第一次造成一人受傷但司機無責,第二次無人受傷,但司機須負一半責任,第三次則是司機未注意車前狀況,追撞前方車輛,導致4名公交車乘客受傷,“危險駕駛竟仍在開公交車”。

  據臺北市交通局統計,該市近4000輛公交車平均每年肇事造成上百人傷亡,近3年行車肇事1300多件、造成15人死亡,合計12家公交車業者賠償金額1億多元,賠償金額前三名為大都會客運、新店客運、欣欣客運,但所有公交車業者評鑒不是優等就是甲等。

  民眾徐馨怡説,公交車司機開車講手機根本是拿乘客生命開玩笑,當然要嚴懲。逢甲大學運輸科技與管理學系副教授李克聰認為,攸關乘車安全與感受的重大違規、肇事率權重,應佔評鑒至少三成。

  欣欣客運總經理蔣金城響應,張志誠已違反“行車中不得使用手機”規定,除記大過,也停止出車並接受行車再教育,站長督導不力則申誡一次。大都會客運總經理洪滄浪強調,該公司近3年雖賠償5000多萬元,但有時車禍並非司機責任,只是基於道義賠償。

  臺北市交通局長羅孝賢説,已將行車肇事率佔公交車評鑒比率,從9%提高到12%;司機開車打手機,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3000元,危險駕駛也會列為評鑒扣分,並要求公交車業者改善。(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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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高大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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