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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最遲5月提名高雄市長 陳菊幕僚批徒增紛擾

2010年01月13日 20:05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月13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民進黨中執會今天通過2010年“直轄市長”與“直轄市”議員提名特別條例,執政縣市的“直轄市長”採民調,最遲5月底前完成提名;非執政縣市採徵召,並保留延後提名的空間。

  不過,高雄市長陳菊參選大高雄市長競選辦公室主任洪智坤會後批評,黨主席蔡英文多次宣示“直轄市長”提名是3月底前,今天莫名奇妙延至5月底。基層聲音希望儘早提名、解決紛爭、促進團結,黨中央此舉徒增紛擾,為何黨會做出違背基層民意的意見?“我完全無法理解”。

  民進黨下午召開中執會討論2010年“直轄市長”提名特別條例與2010年“直轄市”議員提名特別條例草案,歷經近4小時討論,獲致共識,將送1月24日民進黨臨時全黨代表大會討論後定案。

  民進黨發言人蔡其昌會後召開記者會表示,5“直轄市長”提名部分,非執政縣市以徵詢可能人選進行協調,由主席提交中執會同意後徵召;執政縣市、即大高雄市與大臺南市採登記制,經協調後如無法達成協定,會用民調方式決定人選,最遲會在5月底前完成提名。

  他表示,中執會並決議若因選戰策略需要,致使提名作業延後,須送中執會討論定案。與會者轉述,這項決議是保留新北市長提名的時程可能延至5月底以後,等國民黨的提名人選明朗化再決定人選。

  5“直轄市”議員提名部分,蔡其昌表示,中執會決議以民調方式産生提名人選。為顧及新人參政機會,將提請臨時黨代表大會授權中執會,另案研商保障新人參政空間的方案。(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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