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臺當局將放寬大陸居民長期居留規定(圖)

2009年12月31日 13:46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吳敦義 圖片來源:臺灣“今日新聞網”  

 

  台灣網12月31日消息 臺當局“行政院院會”今日通過由“陸委會”提出的“臺灣地區與大陸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修正草案,將明文放寬未經許可入境的大陸人民適用現行規定,申請在臺灣地區項目長期居留規定。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臺“陸委會”表示,該提案修正要點為,放寬未經許可入境的大陸人民得適用現行規定,申請在臺灣地區項目長期居留規定。同時就其申請長期居留時停留期間的初審、停留的限制,指定其住居所、暫予安置、協助、照顧保障等事項,授權另訂辦法加以規範。(劉海偉)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相關閱讀:

[ 責任編輯:劉海偉 ]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