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敦義 圖片來源:臺灣“今日新聞網”
台灣網12月31日消息 臺當局“行政院院會”今日通過由“陸委會”提出的“臺灣地區與大陸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修正草案,將明文放寬未經許可入境的大陸人民適用現行規定,申請在臺灣地區項目長期居留規定。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臺“陸委會”表示,該提案修正要點為,放寬未經許可入境的大陸人民得適用現行規定,申請在臺灣地區項目長期居留規定。同時就其申請長期居留時停留期間的初審、停留的限制,指定其住居所、暫予安置、協助、照顧保障等事項,授權另訂辦法加以規範。(劉海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