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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臺辦:按兩岸航運協議落實和促進兩岸航運合作

2009年12月30日 10:53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2月30日北京消息 國臺辦今日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新聞發言人范麗青表示,航運組織設機構這一問題,在《海峽兩岸航運協議》裏都有規定,大家會依照規定一一加以落實。有關兩岸航運界進一步合作的問題,以交通運輸部發表的説明和公佈的三項政策為準。

  有記者希望國臺辦就交通運輸部鼓勵臺灣的航運界到大陸來設立經營性的機構一事發表評論,范麗青做上述表示。(王賽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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