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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將檢討甲流疫苗安全性 接種受害救濟最高600萬

2009年12月29日 21:30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2月29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衛生署”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委員會今天下午決定,救濟最高金額將由現行新台幣200萬元,提高到600萬元。全案將在“衛生署”修正公告相關辦法後,即可生效。

  與會審議委員透露,3天后可能會有第1件因“無法排除與甲型流感疫苗有關”的申請案獲得救濟,當事人已幾乎恢復。

  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委員會召集人、長庚兒童醫學中心院長林奏延指出,委員會除建議提高受害救濟金額上限外,也建議擴增非醫界委員,且名單公開,不與“衛生署”傳染病防治諮詢委員會預防接種組成員重疊,以免球員兼裁判。

  現行預防接種受害救濟標準,與疫苗有關的死亡、重殘案件,救濟金額最高200萬元,委員會原要提高到400萬元,後來決定比照韓國的2億韓幣,換算相當於新台幣600萬元。

  林奏延説,委員會的建議是“愈快實施愈好”,法源依據是“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查辦法”,受害救濟對象不限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受害者,只是要配合防疫政策接種疫苗而受害,皆可申請救濟。

  迄今有30多件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受害救濟申請案,審議委員已審查8件,全數認定不符救濟要件。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副局長”施文儀説,只要“衛生署”修正“預防接種受害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有關提高救濟金額及增列委員名單等事,在公告後即可生效實施,不需送“立法院”審查。

  另外,臺當局“行政院副院長”朱立倫今天在“疾管局”主持疫情中心會議,“行政院長”吳敦義也聽取視察疫情中心業務簡告,“衛生署”在會中呈報,將成立“甲型流感疫苗安全調查委員會”,重新檢討疫苗的安全性。(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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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高大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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