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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新縣長任命“前妻”為副縣長震撼如地震

2009年12月21日 08:55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2月21日消息 花蓮縣長傅昆萁昨天宣誓就任,才接過印信五分鐘,就拋出人事震撼彈,宣佈由“前妻”徐榛蔚擔任副縣長,現場觀禮人士滿臉驚訝,形容“比前天地震還震撼!”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傅昆萁表示,徐榛蔚係出名門,臺灣文化大學音樂系畢業,出身桃園政治世家,前岳父徐振興擔任臺灣民意代表時,財産申報總額是臺灣民代大會第一名,臺灣地區領導人“大選”連蕭配、連宋配及臺當局“行政院副院長”朱立倫競選桃園縣長等大型選舉桃園縣競選總部均任主委。

     他指出,徐榛蔚連任七屆桃園信用合作社理事主席,徐榛蔚一路擔任父親助理,協助處理政商事務。資歷豐富見多識廣,絕對是一位稱職的副縣長。傅昆萁接著強調,自己從不碰任何當局標案,從不介入任何公家利益,也不與民爭利,參選縣長過程,高層多次提條件交換,全被他嚴正拒絕,堅持參選到底,要站在最前線,為花蓮的民主與建設打拚。

     報道稱,事實上,從縣長選戰開打至今,傅昆萁與徐榛蔚兩人就一直如影隨形,如今任命太太為副縣長,證明傅昆萁顯然是早有全套劇本,且持續照表操課。

 

  臺當局“內政部”:任命“違法”

 

  報道稱,依臺灣公務人員任用規定,“機關長官對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或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任命“前妻”為副手,有類似案例。四年前,前臺東縣長吳俊立因涉貪一審被判有罪,當選解職,接任後就立刻宣佈任“前妻”鄺麗貞為副縣長,並代理縣長,最後在臺當局“內政部”堅持下,這項人事命令只有七天“壽命”,由於涉案情況不同,傅任命前妻當副縣長,在規定上站得住腳,幾已成定局。

 

  傅昆萁晚間接受訪問表示,已在18日與太太離婚。臺當局“內政部次長”簡太郎昨天傍晚時,曾來電詢問,他已説明清楚“這項任命符合法律規定”。傅昆萁解釋,因為花蓮民意要建蘇花高(蘇澳─花蓮高速公路),他代表民意與當局抗衡,萬一“有人”以不當政治力介入,“為確保蘇花高,才用前妻當備胎”。他並強調,前妻當副縣長不支薪,全捐作公益,還説“全家人已為花蓮發展做好犧牲的全面準備。”但外界認為,應和他涉及炒股官司,一旦審結可能影響他縣長職務有關。

     傅昆萁涉炒股案最快1年定讞

  報道稱,花蓮縣長傅昆萁昨交接就職,立即宣佈由太太徐榛蔚擔任副縣長,外界解讀傅是為他所涉官司可能影響縣長職務預做安排。傅任“立委”期間涉及兩起股票案,臺灣法界人士表示,如果罪證明確“速審”,其中一件最快一年內定讞。

  法界人士指出,若傅提出新證據案子還有得拖,否則就有可能加快。傅昆萁1997年和1998年涉及凱聚、昱成、長億等股票,一審判刑六年,褫奪公權四年。他不服上訴,二審改判四年,並科罰金新台幣2000萬元(新台幣,下同),六月間更一審維持二審判決。此外,傅昆萁另外涉入上市的合機股票,去年一審判刑四年半,並科罰金新台幣5000萬元,目前由臺中高分院審理中。

 

  傅昆萁昨天交接時説太太在他最落魄的時候嫁給他,陪他一路走過來,功勞比他更大。而縣政府和臺當局今後是夥伴關係,為不讓有心人破壞這個關係,兩人將攜手打拼,阻斷有心人士企圖。(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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