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2月7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吳姓商人返回家中發現劉姓妻子日記內多一個“老公”,許姓男子還冒充是她的丈夫跟妻子去墮胎,因而控告許姓男子和劉姓妻子妨害家庭、偽造文書,但劉婦辯稱日記內容是“文學創作”,拿掉孩子是為了氣丈夫,兩人只被檢方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
臺北縣檢方指出,劉姓妻子去年5月墮胎時,陪同的許姓男子假冒是她的吳姓丈夫,在墮胎同意書上簽名,兩人構成偽造文書罪嫌。檢方雖然懷疑劉、許兩人通姦,卻因胎兒檢體早已丟棄,加上胎兒是誰的,夫妻各説各話,無證據證明兩人通姦才獲不起訴。
吳姓男子在外經商,劉姓妻子在臺北縣土城市開安親班,劉婦懷疑丈夫在外有二奶,感情一直不睦。去年10月,吳懷疑妻子外遇,回家翻閱妻子日記,發現她的日記竟然多一個“老公”。
劉婦到案後承認日記內的“老公”不是吳姓丈夫,但她強調日記只是“文學創作”,不是實際發生的事,去年5月墮胎,是故意拿掉吳的小孩要氣丈夫,許姓男子則否認和劉婦發生性關係。(劉海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