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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機密外交款案”預定明年2月在新加坡開審

2009年11月25日 13:41 來源: 字號:       轉發 打印

  中國臺灣網11月25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追討陳水扁執政時期的巴布亞新幾內“機密外交款案”,預定明年2 月在新加坡高等法院正式開審。據悉臺灣將提出臺當局前“外交部長”黃志芳等三名證人,涉案遭通緝的金紀玖也可能出庭。

  臺灣將提出黃志芳、臺當局前“外交部部長辦公室參事”張瓊森和現臺當局駐菲律賓外事人員李傳通三位證人。但這三人是否能如期出庭,則不得而知,因為這將由臺灣檢方和臺當局“外交部”處理。陳水扁執政時期,由陳水扁親信邱義仁介紹和推薦,並由黃志芳透過“外交掮客”金紀玖和吳思材推動與巴布亞新幾內亞進行洽談的巴布亞新幾內亞“機密外交款案”,去年黃志芳在臺灣政黨輪替前夕,向新加坡高等法院提出訴訟。向金、吳二人追討2980萬美元的“外交費用”曝光後,經多次審前會議,新加坡高等法院預定明年2月將召開正式審議庭。

  預料,屆時由臺灣方面提出的黃志芳等三名證人,以及被控方、具聞滯留美國的金紀玖,都可能在明年2月出庭作證與抗辯。至于另一名被告吳思材,由于已因偽造文書和誣告罪在臺灣服刑,因此明年2 月無法在新加坡出庭。而且,臺當局“外交部”已于去年就吳思材的部份,獲得新加坡法院缺席裁決勝訴,有權直接向金紀玖追討這筆款項。

  臺當局“外交部”指出,在終止委任金、吳二人處理巴布亞新幾內亞事務後,由“外交部”暫時存放在金、吳二人新加坡華僑銀行聯名賬戶的2980萬美元,應該歸還。金紀玖則透過委任律師提出抗辯,指這筆款項已經使用,他並未私吞,臺灣當局沒理由討回。

  經過追查,金、吳二人在華僑銀行聯名賬戶內的這筆款項,一部份被轉入金紀玖在新加坡的其它賬戶,又轉給親友挂名的賬戶。因此,受臺當局“外交部”委任的呂俊昭事務所謝坤耀律師,去年向新加坡的法院申請凍結金、吳二人在新賬戶獲準。

  但金紀玖日前委托新加坡律師李文光于23日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請,讓金紀玖動用他在新加坡瑞士銀行戶頭內六位數字的存款,來支付生活費和在美國與新加坡的律師費用。最後,高等法院允許金紀玖提領戶頭存款用來支付生活費,但未準許提領款項用來支付訴訟費用。根據新加坡法律,資產被凍結者,可提款支付日常開支的上限是一周2000新元。(陳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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