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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淑珍改變訴訟策略 要求速審併為兒女求緩刑

2009年11月24日 07:21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1月24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高等法院”今天下午開庭審理吳淑珍、陳致中、陳幸妤及趙建銘四人的偽證案。吳淑珍已重新委任律師,並遞狀向法院表達速審速結、給孩子緩刑等。對於臺檢方特偵組凍結扁家臺灣的資産,吳淑珍也委由律師向法院提起抗告及聲明異議,特偵組正準備資料向法院説明。

  另一方面,遭羈押將近一年的陳水扁,昨天透過轉述宣示,他絕對不會去選2012年臺灣地區領導人,請政敵放心。陳水扁還認為,自己與馬英九都屬虎,先後當領導人造成兩虎相爭,他出來以後會化解藍綠對立,並促進兩岸和平。這也是陳水扁在羈押期間,首度宣示不參加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

  特偵組查扣扁家資産後,吳淑珍本月6日開庭時,便曾在法庭上痛批檢察官要讓她活不下去,庭訊後更要求律師向法院提出抗告,強調特偵組查扣的都是合法財産。據臺灣媒體了解,律師已分別向臺“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提出抗告及聲明異議,希望透過法院解凍遭扣押、凍結的島內資産。

  吳淑珍一審被判無期徒刑後,二審無意請律師,“高等法院”指派義務律師羅子武上場為她辯護。但在首度開庭後,她改變主意,重新回聘一審律師林志忠、陳國華。法院仍要求羅子武隨時待命,避免重演陳水扁一審時半途解除委任律師情形發生。

  報道稱,吳淑珍透過律師遞狀,希望偽證罪能夠直接進入審理程式,等於要求法院今天直接辯論終結。臺媒分析吳淑珍與子女將不會對相關事實、證據多所爭執,主要仍是希望再減輕刑度,並以未犯前科等理由要求予以緩刑。

  陳水扁家人的偽證罪,陳致中、陳幸妤及趙建銘均被判刑六個月,雖然偽證罪不能易科罰金,但可選擇社會勞動代替入監,但他們仍希望爭取更輕刑度並獲緩刑。吳淑珍因教唆偽證被判刑一年,也希望爭取減輕及緩刑。(陳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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