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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匯錢到帛琉 陳水扁出庭高分貝“喊冤”

2009年11月11日 08:16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1月11日消息 陳水扁家涉及帛琉14億元(新台幣 下同)洗錢案。陳水扁10日利用侵佔“機密外交款”開庭機會,當庭喊冤,重話反駁帛琉洗錢是“胡説八道”,還強調自己從未匯錢到帛琉,家人也不會做這種事。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陳水扁被控在2000年8月至2006年9月間,先後11次利用外出機會,將臺當局提供給他的10萬元美金,扣留其中3萬元,匯往海外供兒子陳致中留學之用,涉嫌侵吞“外交機密款”。臺北地方法院昨日上午10時首次提審陳水扁,以不公開方式秘密審理。

  據臺灣媒體了解,庭訊中陳水扁並不認罪,高分貝喊冤和替自己抱屈。陳水扁表示,以臺灣過去的狀況,他的經費如何使用、要把經費給誰,難道還得向會計報告嗎?臺檢方特偵組起訴他侵佔“外交機密款”,根本就是羅織罪名,他絕對沒有貪污。

  本案未來是否公開審理,審檢辯三方幾經討論後,最後由審判長諭知,因全案涉及機密,今後的庭訊,仍不公開審理。下次庭訊定在12月1日下午2時30分。

  據臺灣媒體了解,陳水扁在庭訊最後表示“我有話要説”,審判長同意後,陳水扁花了近一小時連續陳述,除為自己答辯絕未侵吞“外交款”,主要針對帛琉總統指稱2005年有4100萬美金的不明資金匯入帛琉,疑涉洗錢一事為自己和家人做澄清與答辯。(陳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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