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李文忠若無證據或道歉 吳敦義明早10時將提告

2009年11月09日 22:49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1月9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行政機構發言人蘇俊賓今天説,若民進黨南投縣長參選人李文忠未能於今晚24時前,對指控臺當局行政機構負責人吳敦義事項提出證據或道歉,吳敦義明天上午10時將控告李文忠誹謗及妨害名譽。

  吳敦義6日表示,李文忠聲稱握有證據,能證實他與更生人江欽良去年前往峇裏島,是為處理砂石利益分配等事宜。若李文忠3天內不公佈證據證實指控,李文忠須道歉,否則將對李文忠提出刑事、民事告訴。

  蘇俊賓晚間發佈新聞稿表示,若李文忠無法提出證據或道歉,吳敦義將委託律師賴素如,于明天上午10時前往臺北地方法院,對李文忠提起刑事誹謗與民事妨害名譽告訴。(芮文輝)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