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1月6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檢方特偵組偵辦的島內二次金改、企業給款陳水扁家及洗錢等案,發現前陳水扁辦公室主任馬永成涉嫌協助陳水扁等人收受賄款。檢察官日前已將他列為貪污被告,並於今天傳喚到案説明。
據透露,臺特偵組承辦檢察官莊正訊問重點,主要是陳水扁收受國泰金控董事長蔡宏圖1億元(新台幣,下同)“政治獻金”的過程,並了解是否與國泰並購世華銀行相關。經過兩個多小時訊問,檢方將馬永成飭回。
另外,臺特偵組追查陳水扁家洗錢後續案件已近尾聲,檢察官下午再度以被告身份,傳喚前元大金控總經理馬維建説明,訊後也將他飭回。臺特偵組追查陳水扁家存放在國泰世華銀行8億元的款項來源及去向,認為馬維建涉嫌協助陳水扁妻子吳淑珍藏匿鉅款,並在吳淑珍指示下,將其中5.7億元匯往瑞士帳戶,涉犯洗錢,已將他列為被告。
辦案人員表示,經過近1年抽絲剝繭,臺特偵組已厘清企業給款陳水扁家的輪廓。除元大集團在2005年間透過前元大證券董事杜麗萍交付2億元給陳水扁家外,多家企業也分別透過中間人,交付數千萬元至5億元不等的現金給吳淑珍。辦案人員指出,部分給款陳水扁家的企業在應訊時指出,他們是透過馬永成牽線與陳水扁家接觸;臺特偵組也發現,馬永成在企業給款案及二次金改案中,擔任關鍵性的角色。
報道説,臺特偵組發現,陳水扁2003年下半年至2004年臺灣地區領導人大選前夕全力推動二次金改,國泰集團在此期間並購世華銀行,馬永成隨後經手轉交蔡宏圖交付陳水扁的1億元政治獻金,檢察官質疑當中可能有對價關係。臺特偵組已陸續傳喚蔡宏圖、國泰金控副董事長蔡鎮宇等人説明。蔡宏圖向臺檢方證稱,這筆錢純粹是政治獻金,與並購案無關。
馬永成則向檢察官表示,自己雖與部分金控業者熟識,但只是擔任引見角色,無法插手二次金改決策及介入金控經營權之爭,且從未居中收取不法利益,他強調絕無貪污的犯意及犯行。(王賽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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