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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控美案 林志升證稱扁從頭到尾都知情

2009年10月28日 08:27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0月28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陳水扁向美國遞狀,稱自己是“美國軍政府在臺代理人”,遭控告疑涉“外患罪”,臺灣“高檢署”27日以證人身份傳喚島內“獨”派團體負責人林志升。林志升證稱陳水扁對控美案從頭到尾都知情,借此反駁陳水扁辦公室日前指稱陳水扁被他“利用”的説法。

  林志升當庭提出控美案的英文訴狀,及他的兩本相關著作給臺檢方參考,臺檢方將把林志升的英文訴狀,交由臺“調查局”翻譯中文,以了解控美案訴狀內容後,再擇期訊問陳水扁。

  庭訊後,林志升向媒體表示,陳水扁對控美案過程完全知情,並非如臺灣前“考試院長”姚嘉文、陳水扁辦公室所指稱陳水扁是被他“利用”。

  林志升還向媒體爆料説他前幾天請人與陳水扁見面,陳水扁還要他“加油”,可見姚嘉文陳水扁辦公室所説“利用”一事,完全是誤會。

  林志升強調,陳水扁與他提出的控美案,所有內容都是自己和美國律師討論後撰寫,陳水扁也看過才簽名,陳水扁對控美案從頭到尾都知情。他進一步説,若是陳水扁對內容不滿意或不同意,當初就可撤銷委任,但陳水扁並沒有。

  陳水扁日前向美國遞狀,表示自己是“美國軍政府在臺代理人”,請求美國提供特別救濟,撤銷他的無期徒刑。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日前告發陳水扁涉及“外患罪”。因此臺“高檢署”昨天上午傳喚代陳水扁提告的林志升説明。(芮文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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