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0月9日消息 綜合臺媒報道,國民黨籍“立委”江連福被判當選無效定讞。依臺灣有關選舉規定,江連福所遺任期超過1年,必須在選務部門收到判決書起3個月內補選,補選時間由臺灣選務主管部門議決。
臺中縣第3選區“立委”江連福,因被控拿新台幣5萬元給太平市民代表陳連吉企圖綁樁固票,遭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認定違反“選舉罷免法”,今天駁回江連福的上訴,當選無效定讞。
江連福今天上午表示,他將等收到判決書後,了解法官的理由後再表態。國民黨中央則表示一切尊重司法。這也是臺灣第七屆“立委”繼李乙廷、張碩文後,第三位遭判決當選無效的“立委”,三人都是國民黨籍。 (雲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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