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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高院”裁定繼續延押 陳水扁癱坐被告席

2009年09月24日 21:05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9月24日消息 據臺灣TVBS電視臺報道,陳水扁案今天轉移到臺灣“高等法院”進行羈押庭審,從下午3點半開始審理,晚間8點多鐘,臺“高院”終於做出決議,認為羈押理由仍存在,因此判定延押陳水扁。

  報道稱,陳水扁一審被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關了300多天,陳水扁今天似乎是使出渾身解數,在羈押庭上滔滔不絕,不僅從公務費、龍潭案、政治獻金到“機密外交”費用,一口氣把心裏的話説個清楚,甚至一再説出,“我作為一個‘領導人’,真的有那麼衰嗎!”

  據報道,陳水扁在庭審最後壓低姿態,提出願意接受限制出境,也願意把“護照”交出來。如果有必要,把他軟禁在家裏也可以,限制活動範圍也行,即使他生病也會配合出庭等理由,做為換取自由的條件,最後“高院”做出決議,判定延押陳水扁,陳水扁的滔滔雄辯,終究還是難以説服法官。

  報道説,臺“高院”做出決議,認為羈押理由仍存在,犯行重大、有逃亡之虞,有羈押必要,因此判定延押陳水扁,陳水扁聽聞消息後,整個人癱軟無力。(王賽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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