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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當局改制 下一任縣市長任期延長一年

2009年09月17日 15:52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9月17日消息 臺灣當局行政機構今天通過的“地方制度法修正草案”,為臺灣的縣市改制升格訂出多項配套措施。未來縣市改制為臺當局直接管轄市後,原本的鄉鎮市長將可派任為區長。另外,今年底選出的縣市長將延任一年,將跟“直管市長”同步改選,以節省社會成本。

  據臺灣“中廣新聞”報道,臺北縣、高雄縣市、臺南縣市、臺中縣市將可改制為臺當局直管市。臺當局行政機構通過了“地方制度法修正草案”,為縣市改制升格訂出多項配套措施。改制為“直管市”後,原本的鄉鎮市改制為區,“草案”中規劃鄉鎮市長將可出任區長,鄉鎮市民代表也可聘為區政諮詢委員。

  為達簡並選舉目的,“草案”中並規劃今年底選出的下屆縣市長任期延長1年5天,以配合於2014年與“直管市長”同步改選。臺當局行政機構發言人蘇俊賓表示,“草案”增訂下屆“直管市長”、議員的任期屆滿日是2014年的12月25日,也就是下屆的縣市長選舉能跟升格後的縣市一起舉辦。

  根據行政區大小、人口數等,“草案”中也規劃出未來“直管市”的議員席次。未來新北市議員預估為66席、臺中市議員63席、臺南市議員57席、臺北市議員預估為63席、高雄市議員66席。改制後,新北市與臺北市的議員席次均較目前增加,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的席次則較現在大幅減少。 (雲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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